科研经费管理 丨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一)

导读:2014年以来,为了更好地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中央连续出台了关于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新要求。“酱油钱可以买醋”成为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最广为传颂的代名词。小景们在日常工作中,也会接触到中央、地方各级的科研项目,于是,准备出一期专栏,理论+实践地盘点一下。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一)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2016〕50号),是加快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咱们今天先一起看看改革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吧:

Tips:“放管服”是指,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一、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1
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

√  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保证科研人员及时使用项目资金。


√  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及其他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

!!!绩效评价的时候要注意咯!!!


√  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 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预算评审的时候要注意咯!!!


2
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

√  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研发类项目,均要设立间接费用,比例提高到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

20% (500万元以下的部分)

15% (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

13%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  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


!!!科研人员还是很幸福的是不是?哈哈,但注意哦,间接经费除了发绩效,还得承担间接成本分摊哦!!!


3
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

√  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均可以开支劳务费。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也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不要再问我博士后能不能开劳务费这种问题咯!!!


√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绩效评价中有没有发现,不同项目的劳务费标准千差万别,合理性难以评判?不如,先去人社局网站查询一下指导价,对畸高的再询问一下其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最后再做评判吧!!!


√  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据实编制。


4
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

√  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  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5
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

√  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预告:下一期,咱们接下去说说中办50号文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的管理要求~


中景瑞晟研究部


2017年9月26日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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