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专栏丨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介绍之一
定义
事前绩效评估,是北京市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一次有效创新与探索。2010年,在中央和国内大多数地方还聚焦于事后绩效评价的阶段,北京市财政就着手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于预算编审环节引入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事前绩效评估,是指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财政支持的方式、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事前绩效评估,有时会与预算评审混淆。简单来说,事前绩效评估解决的是“是否支持”的问题,即这个项目是否纳入明年财政预算支持的范围,有哪些部分纳入明年预算支持的范围;预算评审,从时间顺序上来说,处于事前绩效评估之后,解决的是“支持多少”的问题,即根据每一项预算内容的标准、数量等进行评审,一控制预算支持规模。
实施意义
事前绩效评估是绩效目标审核的延展和扩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预算科学化水平。绩效目标审核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最基础的前置条件,通常由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目标审核易停留在形式审核、专家资料审核的层面,容易解决绩效目标申报完整性、规范性等问题,但对绩效目标值设置的合理性、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等评判却较难真正深入。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却能通过深入项目实施单位、抵达项目实施现场、开展需求调查等方式真正了解一个项目。既能借第三方评估工作组之力,手把手辅导项目单位完善绩效目标申报,提高完整性和规范性。又能借行业专家、项目管理专家之力,扩展绩效目标审核的外延,充分论证项目实施条件的充分性、修正绩效指标的相关性和准确性、评判财政资金投入的预期效益,优化公共财政。
事前绩效评估是“参与式”预算的深入探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预算透明化程度。参与式预算是指,政府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项目建设资金,交给公众讨论,并由公众决定,使预算编制更加公开、民主、透明。事前绩效评估,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参与、需求调查等方式,引入社会监督,推行民主决策,提高预算透明化程度。同时,这种透明化的过程,也让项目实施单位绷紧了“一根弦”,体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实施成效
以北京市市级2010-2014年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结果为例:
中景瑞晟绩效管理与评估服务中心 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