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2016年度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核查有关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和形成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投入提供依据,省经信委对2016年度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价依据
(一)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三)省财政厅与我委联合印发《湖南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9号);
(四)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
(五)省经信委印发《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方案》;
(六)省经信委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七)省经信委印发《关于协助我委下派工作组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紧急通知》;
(八)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评价过程
为切实做好2016年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要求,结合我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李志坚副主任为组长,分管专项资金的相关委领导为副组长,及相关专项资金经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工作方案》明确了2016年度绩效评价任务、对象、方式与时间安排等具体内容。
(二)下发自评通知
为保障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有序的完成,我委于3月底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与《关于协助我委下派工作组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在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同时发布。
(三)逐级开展自评
1、基层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按要求填写相关基础表格,提供佐证材料,对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打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要求在4月15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将上述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中央在湘和省属单位报我委,其他单位报送所在市县经信部门)。
2、市县主管部门自评。各市州、县经信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自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真核查,必要时可对项目开展现场评价。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核查分析和现场评价情况,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报告,并将自评综合报告连同收集的项目单位自评材料于4月20日前一并报送省经信委。
(四)现场核查评价
2016年4月6日至4月20日,省经信委派出五个现场评价工作组分赴各市州,在项目单位自查形成的绩效报告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评价,抽查项目个数及资金总量均不低于30%。核查主要内容是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支持项目真实情况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监督情况,并通过召开企业和市县经信部门座谈会的形式,认真听取了企业、市县对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以及相关建议。
(五)严格考核分析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进一步细化共性指标并设定了个性指标,明确了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针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益三块内容,对13项二级指标和27项三级指标逐项进行认真分析、评价,综合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三、专项资金总体情况
(一)项目、资金概况
2016年,省财政厅和省经信委联合批复安排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投资项目964个,拨付专项资金合计23300万元。其中:第1批53个项目拨付专项资金1325万元(湘财企指〔2016〕19号);第2批246个项目拨付专项资金6475万元(湘财企指〔2016〕36号);第3批487个项目拨付专项资金12865万元(湘财企指〔2016〕52号);第4批62个项目拨付专项资金1475万元(湘财企指〔2016〕43号);第5批116个项目拨付专项资金1160万元(湘财企指〔2016〕38号)
具体分布如下:
市州 | 金额合计 | 项目个数合计 |
省直 | 890 | 34 |
长沙 | 4990 | 198 |
株洲 | 2000 | 84 |
湘潭 | 1115 | 51 |
衡阳 | 1460 | 62 |
邵阳 | 1135 | 46 |
岳阳 | 1465 | 61 |
常德 | 1890 | 77 |
张家界 | 895 | 36 |
益阳 | 1820 | 80 |
郴州 | 1210 | 47 |
永州 | 1250 | 56 |
怀化 | 1225 | 47 |
娄底 | 1290 | 58 |
湘西 | 665 | 27 |
23300 | 964 |
(二)专项资金用途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与省经信委联合印发的《湖南省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9号),省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技术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技术成果转化。
(三)专项资金政策
2016年度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省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政策依据充分,目标设置科学,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项目总体的预期产出效益效果基本符合正常的预期水平,项目绩效指标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四)专项资金分配
2016年度省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湖南省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下发申报通知、逐级审核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按评审结果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向社会公示、报送省财政厅审批并联合下发专项资金安排文件(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专项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
(五)现场抽查评价
2016年湖南省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共计安排项目964个,下达专项资金总额23300万元,我们从中抽取了项目310个,项目专项资金8710万元,占项目总个数的32.15%,占专项资金总量的37.38%,均超过自评要求的30%比例。
(六)预算下达与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省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专项资金安排项目 964个,计划下达专项资金23300万元,实际下达23300万元。现场评价项目310个,计划下达专项资金8710万元,实际到达项目单位资金8644万元,现场评价项目未到位资金66万元(未到位资金暂留存于地方财政)。
(七)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各市州县自评报告反映情况,结合本次现场绩效评价反馈意见,同时综合考虑项目申报与公示、建设及管理、产出与效益、资金到位及使用等情况,最终评价得分93分。本次绩效评价后,需认真总结资金到位与使用、项目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经验,进一步加大相关工作力度,争取在下年度绩效评价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四、项目实施主要绩效
(一)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有效促进了全省工业发展,带动了工业投资持续增长。2016年,全省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完成工业投资10274.7亿元,增速7.5%。其中,医药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7%,增速比全国医药工业平均水平高3.1个百分点;规模食品工业(不含烟草)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198.7亿元,同比增长8.4%。
(二)专项资金推动了全省工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促进了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2016年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82%,超额完成下降4.5%的年度目标任务,以较低的能耗增长支撑了较高的工业经济增长。二是超额完成组织1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积极配合做好省政府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以长株潭试验区和湘江流域为重点区域,组织全省102家企业开展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三是推进了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通过支持工业燃煤锅(窑)炉、电机系统节能、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地调动了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促进了节能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极大地提高了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效水平,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三)专项资金有效促进了全省工业创新发展。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6955.03亿元,同比增长5.6%,规模工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18.4%。全省工业企业专利申请32343件、授权16723件,占全省总量的比重分别为47.7%、49.1%,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914件、授权3829件,分别占全省54.5%、55%,工业企业成为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主体。2016年,26家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全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246家,我省已基本建立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为龙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体系。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困难使企业对技术改造节能创新的投入不足,部分项目进展较慢
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融资难始终是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特别像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大、周期长、设备科技含量高且复杂。企业通过自筹,前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基本建设,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受我国劳动力市场供给不足和劳动力成本持续性上升的影响,部分创新型企业紧缺技术人才,导致开工不足。
(二)专项资金支持额度较小
各地企业申报的项目多,受专项资金规模较小的制约,企业普遍反映支持额度较小,相比项目单位建设投入的资金来说是杯水车薪。各级政府部门对申报项目的要求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申报项目的积极性。
(三)个别项目预期目标实现困难
个别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时将远期规划打捆上报,规划实施内容较多,难以在短期内实现预期目标。已竣工投产的部分项目受行业市场和流动资金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效益。
(四)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机制不到位
个别项目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报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从现场评价情况来看,存在项目单位由于承担自身或客观原因已暂停实施等情况,需要收回专项资金。
六、有关建议
(一)建议增加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预算规模1亿元。稳增长、调结构的严峻形势急需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我省工业发展面临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双重任务,工业经济下行压力大、困难多、形势严峻,而传统产业占比较大、产业结构不优、产能过剩等问题依然突出,工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2015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1.1%,战略新兴产业占GDP的比重为11.5%,高加工度工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工业的比重分别为37.2%和10.5%,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工业的比重超过30%。为保持工业经济稳步较快增长,在全面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大力发展新兴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我们仍要花大力气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装备水平,促进绿色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深化“两化”融合,最终实现传统产业的提质升级和工业经济的提质增效。
(二)建议省政府加快建设人才资源平台,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满足企业对科技创新人才的需求。建议加快财政资金支持的融资平台建设,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供支持。
(三)建议进一步调查核实未按进度实施的有关项目,对已确认无法实施的有关项目及时进行预算调整,收回专项资金。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hnjxw.gov.cn/xxgk_71033/czxx/201712/t20171229_4914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