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视“县”】山东乐陵:抓住绩效管理“牛鼻子”
山东省乐陵市不断探索,突出重点、力求实效,总结出一条具有鲜明特色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践路径。
绩效视“县”
山东乐陵:抓住绩效管理“牛鼻子”
本报讯 近年来,山东省乐陵市不断探索,突出重点、力求实效,总结出一条具有鲜明特色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践路径,被山东省财政厅定义为“乐陵模式”,供全省学习借鉴。
2020年度,乐陵市全市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384个,涉及资金共161691万元,2020年全年通过绩效开展重点绩效运行监控调减低效资金1000多万元。
2018年以来,乐陵市先后出台了《中共乐陵市委、乐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乐陵市市直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乐陵市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乐陵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乐陵市预算绩效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绩效管理文件,通过顶层设计,让预算绩效工作真正有了抓手。
乐陵市财政局长吴强介绍,该市围绕用好预算绩效管理“指挥棒”,不断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加法”。
一是强化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要求部门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全面设置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第一责任人,使其摒弃原有“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传统思维方式,树立“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绩效观。
二是将绩效目标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利用财政信息化手段,提高预算绩效一体化效率。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与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数据贯通,将绩效目标编报置于部门预算编制前端,不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夯实绩效目标申报质量,深入落实绩效责任。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使部门和单位能更清楚地了解财政支出效果与支出责任,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把立项依据作为绩效目标审核的重点。按照“谁拨付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要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要严格审核绩效目标,将立项依据作为绩效目标审核的重点,从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充分性等维度进行审核。同时,将绩效目标编报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预算资金的匹配性纳入审核内容中,切实把好审核关。对于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审核,引入第三方技术支持,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四是实现目标与预算同步上报批复下达。推进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支出管理。乐陵市对于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项目库管理,未通过审核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中。完善预算下达流程,增强预算调整严肃性。项目预算与绩效目标上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后,同步批复下达到部门,并要求经批复的预算和绩效目标不得随意调整。
五是建立健全绩效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乐陵市将经人大审核批准的部门预算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20年8月29日“绩效新时代”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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